【三年有成】
【三】
三根長短相同的算籌(用來計數的竹籤)平放在一起, 表示數目字「三」。假如中間的一畫較短, 在甲骨文中那就是「氣」字(參見 「氣」字條)。
【年】
「年」之本義指莊稼的收成;甲骨文、金文上部是「禾」部件,下部是「人」部件,全字象人背負着禾稻的樣子,表示收割禾稻;小篆下部的「人」訛變成「千」字。
【有】
「又」是「有」的本字。又,甲骨文像手張開,有所抓持。當【又】的「持有」本義消失後,金文加「肉」另造「有」代替,突出「手持肉食」的本義。
【成】
【10】子曰:苟有用我者,期月而已可也,三年有成。
期月,古注皆作一周年解釋,期音基。
孔子假設,如有人聘用他去治國,他預定一年可以治理就緒,三年便有成就。
據史記孔子世家記載,這是孔子居在衛國時,有感而發。當時衛靈公已老,怠於政事,不能用孔子,孔子喟歎,說了這幾句話。
世家「期月」作「月」,「而已」之後沒有「可也」二字。論語此章「可也」的「可」字,是指初步的功效而言。孔子從前治理魯國,孔子世家說,三個月即告大治。
此就衛國的情形衡量,預計三年有成,到時候,自然使民眾富足,而又受禮樂教化。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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