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憲問】四
【勇者】
用,表示使、操作。勇,金文=(用,使,操作)+(戈,武器),表示英武之士,敢打敢拼,無所畏懼。
有的金文=(甬)+(力),表示農業時代在家庭裡起關鍵作用的大力壯丁,敢做敢擔。
造字本義:力大膽大,敢做敢擔,無所畏懼。篆文字形有的從「心」,強調膽大無敵;有的從「力」,強調力大敢為;有的從「戈」,強調英武無敵。
「者」最初描繪的是焚燒木材、水氣噴濺的樣子,即「煮」的本字。字形上部代表架起的木柴,下部代表火(後來演變為「曰」或「白」)。
子曰:有德者必有言,有言者不必有德;仁者必有勇,勇者不必有仁。
竹氏會箋:「有言,謂有善言也。」
有德的人必定有言,有言的人不一定有德。德是德行,言是有益於人的言語。
有德行的人說話不會害人,只想對人有好處,所以必有有益之言。
但有有益之言的人,或是言不由中,或是能說不能行,所以不一定有德。
仁源於德,德源於道,有道德的仁人作道德之事,必然勇為,無勇不能成事,便不能成為仁者,所以仁者必有勇。
有勇的人雖然勇於作事,但若不與道德相合,便不算是仁,即使奮不顧身,也只是無意義的匹夫之勇,所以勇者不一定有仁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