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7月8日 星期三

【平生之言】 7.14

平生之言

 



金文字形從一、釆聲。從,取平的意象;戰國文字承此字形作「」。篆文形變為從亏、八。從亏,亏字從丂、從,表示語氣平和而舒緩;從,表示語氣均勻平順的宣散出去。

 



甲骨文之【】,由屮和一構形。屮,是初生之草,獨體象形;一,是表示土地,沒獨立的形、音、義,只是一個不成文的實象而已。當「」置於「」上,則可表示生長的意思。


 



甲骨文作【】,上體從「止」,止義為足掌,在此表示向外邁出的腳。下體橫筆,表示出發的地點

  





甲骨文之【】,由和口構形。曲刀,上像刀面,豎像刀柄,兩側像護手,屬象形。,像人嘴之形,也屬象形。在此引申表「罪」義。口,在此表說話。二字相合,以示說話須謹慎,否則就會遭禍或得罪人。

憲問】十二

子路問成人。


子曰:若臧武仲之,公綽之不欲,卞莊子之,冉求之,文之以禮樂,亦可以為成人矣。



曰:今之成人者何必然?見利思義,見危授命,久要不忘平生之言,亦可以為成人矣。



子路問成人,即是向孔子請問,怎樣才是一個有成就的人。孔子答復,若有臧武仲的智慧,孟公綽的不貪欲,卞莊子的勇敢,冉求的才藝,並且文之以禮樂,也可以算是有成就的人了。


集解:「馬融曰:臧武仲,魯大夫臧孫紇。公綽,魯大夫孟公綽。」「周生烈曰:卞莊子,卞邑大夫。」


孟公綽不貪欲,已見前章。冉求的才藝,在雍也篇裡,也獲孔子的稱許。


臧武仲因為得罪魯國的三家,逃到齊國避禍,齊莊公擬贈田給武仲,武仲見齊莊公所為,預料他將失敗,不願受田,以免後患,因此在談話中故意激怒莊公,使其作罷,所以孔子說:「臧武仲之知。」知即智。詳細事實見皇疏引左氏襄公二十三年傳。


卞莊子是魯國著名的勇士,皇疏說他能夠獨力與虎格鬥。韓詩外傳卷十記載,卞莊子是個孝子,他的母親在世時,他隨軍作戰,三戰三敗,朋友看不起他,國君羞辱他。及其母死三年,魯國興師伐齊,他請求從戰,三戰三獲敵人甲首,以雪昔日敗北之恥,最後又衝殺七十人而告陣亡。劉向新序也記載其事。


如果一個人兼有以上四人之長,便具備智廉勇藝,再經禮樂陶冶,這在孔子看來,亦可以為成人矣。


劉氏正義引劉向說苑辨物篇,顏淵問孔子成人之行何若。「子曰:成人之行,達乎情性之理,通乎物類之辨,知幽明之故,睹遊氣之源,若此而可謂成人。」此答子路只舉四人所長。比答顏子為次一等,所以說「亦可」。


第二段「曰」字以及下文,皇疏、邢疏,都以為孔子說,朱子集注又引胡氏,以為子路之言。鄭浩論語集 述述要,以為「曰,今之成人者」,是子路的話,意思是敢問其次。自「何必然」至文末,是孔子的答復語。「何必然」上面省一「曰」字,古人文字常有這種用法,鄭氏之說可以採取。


前段所舉四人,都不是古人,但四人各占一長,合起來,則非當時一人所能兼有,所以,後段子路再問今之成人者,孔子答,何必然,不必如前述的標準。只要見利思義,見危授命,久要不忘平生之言,也可以是成人了。


見利思義,是說遇見可取之利,要想一想此利是否合義,合則取,不合則不取。


見危授命,遇見危難,義不可免,決不逃避,不惜交出生命,也要解危。


久要的要字當約字講,與人有約,永久信守,不論後來境遇如何,決不忘平日與人所約之言。


前段成人,智廉勇藝,又須文之以禮樂,此段但講義與忠信,故又次一等。雖然又次,但能力行,也有了不起的成就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李炳南老居士)



2026年7月6日 星期一

【趙魏老】07.07

 趙魏老


「趙」並非純粹的象形字,而是一個形聲字,本義為「快跑」或「疾行」。它的造字結構如下:形旁(走):代表人的腳步,表示與奔跑、行走有關。聲旁(肖):表示此字的讀音。




字形拆解:早期字形由「委」與「鬼」(或「畏」)組成。造字本義:本義為高大(同「巍」),因「委」有聚積、彎曲而高聳之意,故引申為高大雄偉的樣子。 《說文解字》:委,隨也。從女,從禾。委,甲骨文=(女,農婦),(禾,莊稼),表示農婦負禾。造字本義:農婦低頭彎腰,將堆放在田地裡割而未收的稻穀抱到打穀場。推測古代收割場景,男人負責重活,執鐮割稻,打穀脫粒,而女人則承擔輕活,拾抱稻穀,後勤配合。 《説文解字》:鬼,人所歸爲鬼。从人,象鬼頭。鬼陰气賊害,从厶。


甲骨文二例,像老人持杖之形。金文則改杖為匕。戰國文字承金文而來。緣於今之老字,源自篆文,故特以此為說。


憲問】十一

子曰:孟公綽,為趙魏老則優,不可以為滕薛大夫。



孔子評論大夫孟公綽的才性,認為他適合做大國的卿大夫家臣,不適合做小國的大夫。


當時晉國是大國,趙氏魏氏皆是晉國的卿大夫。公綽為人廉潔,作事亦有條理,但非全才。


如為趙魏老,老是家臣之稱。公綽如做趙魏的家臣,所辦之事,可為優等。


藤薛皆是小國。公綽若做藤國或薛國的大夫,則不能稱職。


集解孔安國注:「公綽,魯大夫也。趙、魏,皆晉卿也。家臣稱老。公綽性寡欲,趙、魏貪賢,家老無職,故優。滕、薛小國,大夫職煩,故不可為也。」


劉氏正義:「貪賢者,言務多賢也。」致力於多養賢人,是謂「務多賢」。注言「無職」即皇疏:「職不煩雜」之意。


大國的大夫家臣,與小國的大夫,所辦的事情不同,孟公綽長於此事,不一定長於彼事,用人不能求全責備,必須取其所長,捨其所短


孔子評論孟公綽這兩句話,可為用人法則。

       (李炳南老居士)



2026年6月23日 星期二

【貧而無怨】6.24

 貧而無怨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甲骨文之[而],上像人的下巴,下像其鬚。

甲骨文、金文字形皆從大、手中持物,正像人兩手持舞具而舞的樣子,為「舞」、「無」之初文。


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。戰國文字、篆文字形從心,表示內心的狀態;夗聲,表示音讀。

憲問》十

子曰:貧而無怨難,富而無驕易。

 

怨,說文:「恚也。」廣韻:「恨也。」怨驕二字都是煩惱,一個人如不願為煩惱所苦,那就要無怨無驕,但貧而無怨比較難,富而無驕比較易。既知難易之後,就要在貧時勉為其難,至於富貴,當然更不可驕傲。


(李炳南老居士)



2026年6月16日 星期二

【疏食】06.17

 疏食










】朱駿聲通訓定聲:“者,子生也;者,破包足動也。孕則塞,生則通,因轉注為開通分遠之誼。”



(豆)


(食)

甲骨文的豆是一個象形字,象一種自新石器時代早期便已出現,並持續流行、演變,至秦代以後才逐漸消失的盛食器。以「豆」為構件的甲骨文字有「皀」、「食」等。古人的進食方式是跽坐於席上取用放置於席或低矮几、案上的食物,甲骨文的「即」與「既」字即由跽坐或尚未坐下之人與盛滿食物的「皀」兩構件所組成,是古人進食的具體呈現。除此之外,甲骨文的「卿」、「退」字也與飲食有關。商周時期筵席為分餐制,仍以手抓飯進食。

或問子產,子曰:惠人也。

問子西,曰:彼哉彼哉。

問管仲,曰:人也,奪伯氏駢邑三百,飯疏食,沒齒無怨言。

 

或問」就是或人問。經文稱未具姓名的人為「或人」。


或人以子產、子西、管仲三個人問孔子,也就是請孔子評論他們為人如何。


或人先以鄭子產問,孔子說:「惠人也。」孔安國注:「惠,愛也。」邢疏:「子產仁恩被物,愛人之人。」


子產在鄭國辦政治時,給人民很多恩惠,所以孔子以這惠字來評定他的為人。


再問,子西,馬注子西是鄭大夫。他就是公孫夏,與子產為同宗兄弟。又有一說,楚令尹公子申,也叫子西。今採前說,是鄭大夫公孫夏。孔子不予確評,只說:「彼哉彼哉」。毛奇齡論語稽求篇說,這是古成語,孔子引以作答。彼哉彼哉,譯為語體,便是:那人嗎?那人嗎?此有貶意,但無法注明是何意思,只可窺其語氣。


最後問,齊管仲,孔子說:「人也」。論語裡的人仁二字往往通用。「人也」就是「仁也」。後面有一章,孔子答子路問,即說管仲「如其仁,如其仁」。所以此章「仁也」,應當無問題。


下文「奪伯氏」一段,是舉管仲為仁的事證。伯氏是齊國的大夫,皇疏說他名偃。駢邑是他的采地,駢是地名,據水經注,在今山東臨朐縣古城東。


劉氏正義引春秋莊公元年經,齊師遷郱,杜注:「郱在東莞臨朐縣東南。」劉氏說:「駢即郱字。今山東青州府臨朐縣東南有郱城,是也。」三百是他采地的稅戶,有三百家。


皇疏:「時伯氏有罪,管仲相齊,削奪伯氏之地三百家也。」伯氏被削奪後,家庭生活困難,只得喫一些粗疏的食物,但他終身沒有一句怨言。


孔安國注:「齒,年也。」沒齒,猶言沒世,或終身之意。管仲判決此案,如非出於仁心,判得合理,何能如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