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與人忠】
與,篆文在【匕】(食勺)上加一點,表示用食勺為別人添食。
在金文中,常描繪兩雙手(廾)合力舉起物件的形狀,強調「共同」、「給予」的動作。
樊遲問仁。子曰:居處恭,執事敬,與人忠;雖之夷狄,不可棄也。
恭敬二字,依說文,都當肅字講,此處應該稍有分別。竹氏會箋說,尚書無逸篇,疏引鄭注,恭在貌,敬在心。劉氏正義引漢書五行志,內曰恭,外曰敬。論語此章從五行志解釋比較好。
樊遲問仁,孔子答以居處恭三句。居是安居時,恭是心裡保持恭肅。仁人必先誠於中,然後辦事始能形於外,所以安居無事時要存恭肅之心。執事敬,辦事篤實,毫不苟且。與人忠,待人忠誠,決不欺騙。這三者是為人之道,雖到文化落後的夷狄之地,也不可捨棄。
前篇顏淵問仁,孔子答,克己復禮為仁。而為仁的條目則是非禮勿視,非禮勿聽,非禮勿言,非禮勿動。
這些條目都難實行。此章恭敬忠,比較容易學,學到了,就是仁。
(李炳南老居士/論語簡說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