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以身作則】
【作】
【乍】是【作】的本字。乍,甲骨文=(刀)+(縱橫的刻紋),表示用斧削刻器物。
有的甲骨文在刀形上方加一個缺口,表示用刀斧砍斫木頭。有的甲骨文省去縱橫刻紋。
造字本義:木匠用刀具砍斫削刻,製作器物。
【則】
字原從「刀」、從「鼎」,意思是用刀在鼎上刻畫文字,以作為後人的典則。
本義是「準則」或「法典」。
《尚書》:「有典有則, 貽厥子孫。」
《詩經》: 「敬慎威儀, 為民之則。」
引申為「效法」等義; 並用作虛詞。
子路問政。子曰:先之勞之。請益。曰:無倦。
子路問為政之道。孔子答以「先之勞之」。
先之,為政者自己先行,以身作則。
勞之,教民勤勞。
禹王治水,跋山、涉水、泥行,艱苦備嘗,即是以身作則。
有道的人辦政治,必定教民勤勞。
禮記禮運篇說:「貨惡其棄於地也,不必藏於己。力惡其不出於身也,不必為己。」即是勤勞的理論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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