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】
論語講要 顏淵第十二
李炳南老居士
子張問明。子曰:浸潤之譖,膚受之愬,不行焉,可謂明也已矣。浸潤之譖,膚受之愬,不行焉,可謂遠也已矣。
子張問明。孔子說,不聽譖愬(ㄗㄣˋㄙㄨˋ),可謂明,可謂遠。
愬是訴的同義字,譖也是訴。譖與愬都有讒言的意思。譖,猶如浸潤。愬,猶如膚受。
鄭注:「譖人之言,如水之浸潤,漸以成之。」
馬注:「膚受之愬,皮膚外語,非其內實。」
皇疏:「愬者、相訴訟讒也。拙相訴者,亦易覺也。若巧相訴害者,亦日日積漸稍進,為如人皮膚之受塵垢,當時不覺,久久方 覩不淨。故謂能訴害人者,為膚受之愬也。」
鄭注的意思,譖言如水,漸漸滋潤,令人接受而不自知。
馬注膚受,謂愬者言語不實。皇疏謂膚受猶如皮膚之受塵垢,當時不覺,久之始見。
如果有人一遇譖愬,即能覺知,使譖愬行不通,這人就是明白人,而且有遠見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