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,金文=([禾])+(口,吹),造字本義:吹奏用禾管编成[排笛],發出諧波共振的樂音。
篆文將金文的 "木"寫成禾管,表示以禾管為笛。
隸書調整左右順序。
合併字[龠禾],甲骨文像不同音高的管子有序排列而成的和音管樂器。
當[龠](ㄩㄝˋ)作為單純字件後,甲骨文再加[禾]另造[龠禾]代替,造字本義: 吹奏用蘆管編成的[排笛],造成不同聲部的樂音諧波共振。
金文承續甲骨文字形。
篆文基本承續金文字形。
後來用簡化字[和]取代[龠禾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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