順治六年冬,有寧國府長生會的會主來請我,我答應以後再商量。順治七年,是我五十歲的生日。
四方檀越施主,都自發地紛紛前來供養,各寺廟德高望重的年高尊宿們,也都相愛親臨華山。
有一位覓心師,是先老人所披剃,也是我受具足戒的臨壇尊證師,要爭華山方丈之位。
四月十五日早晨,我鳴槌召集眾人來方丈室,也把覓師請到場。我向大家說:
「自古以來,都是恭請有德之人來當方丈。在下德涼,不堪佔此席位。今天當著眾人,我把常住進出的錢糧,結算清楚,交給覓師執掌。現有存米三百餘石,銀二百餘兩,錢九萬有零。」
我從中拿了五萬二千發給了眾人。庫房所存之油鹽果品等,足夠一年之用。
我拜託覓師之後,就搬進東樓居住,內部一切事務不再過問。第二天,十六日。就與大眾作好前安居的安排工作。
十六日(註13),我向先老人塔上供了香,禮拜辭別。律中規定,如遇難緣,可以聽許其人遷移到別處安居,我對大家說:
「明天早上,我要去寧國府長生會安居。」大眾來對我說他們都想-起隨我出山。
我說:「華山是先老人改了寺廟朝向而得中興,而且又是先老人涅槃建塔之地,是我們律宗的祖庭,我願意永作灑掃侍者,但無奈因緣如此。現在同大家商量,凡是願意替我看守祖庭,決定苦修者,請站在左手邊,不妨後會未遲。若是一定要隨我下山者,就站在右手邊。」
眾人聽了之後,就分立兩邊。要隨行下山者,佔了大半,計有一百多人。十八日天明,副寺(副當家)履中,送給我們銀子三十兩作路費,我笑了笑不收。
他說:「這是信眾供養和尚(指見月師)的香儀,並不是供養僧眾的。」我說:「一交都交,還作什麼分別!」
吃完早餐,就下了山。走到老蓬橋,遇見張道人,邀請我們去用齋,並僱了船送我們。
晚上宿在下關二忠祠,當家師是我的戒弟子,留我們住了三天,有不少善信前來皈依,送米共四十多石,香儀合起來有百兩。
就僱船逆流而上,四月將盡,才到寧國。主人接待很投契。
五月初的時候,有二三個弟子隨後從華山趕來。據他們說,我下山以後,句容縣公得知覓心師爭居方丈,我退讓了方丈之位下山了,就把覓師叫到龍潭下院進行訶罵,限他半月之內把我請回。
後來又有陳旼(註14)昭護法,進山禮佛,聽到這消息後,痛哭失聲,對大眾說:
「山中和尚走了,叢林頓敗,其禍根,並非覓心一人,而是眷屬挑唆才能生出這種事來,按理必須送到衙門嚴辦,現在姑且寬恕你們。
我既然是護法,首先重要的是護持僧寶,選個日子我要親自去宣城接和尚回山。」
七月二十一日,陳護法到達宣城,向我敘說了進山及前來相接的前後經過。我內心深受護持之誠意,感到慚愧。
二十四日命大眾上船回山,我和陳護法走陸路返山。二十九日至江寧。
第二天,覺浪(註15)和尚及陳旼昭等諸位護法,一同把我送進華山,途中到了范家場,天色已晚,村民們聽說我回山,男婦都競相觀看,其他人手擎火把一路隨送,光耀同白晝。
覺浪和尚大笑說,「奇觀!奇觀!」又對各位護法說:「見公住山,感化影響竟至於如此!真是法道將要大興的好兆頭啊!」
第二天,我召集原來留在山上的各堂執事,商議設齋,感謝各位護法。
問起常住現在還存有些什麼,監院若見答說:「銀錢都沒有,米只有幾石了,庫房全空。」我嘆息說:「我離山還不到五個月,常住為什麼到了這種地步。」
若見說:「和尚走後,山中已不像個律堂了,大家都想各奔他方。覓師又每天厚供(吃好的)又沒有進水,所存的也就用盡了。
就像用有限的死水,缺少活泉,所以才到了這種地步。在下又作不了主。」護法們聽了,都皺著眉頭,心裡很不高興。
我說:「這一次回寺,與上一次從兵營裡回來可是大不一樣。就隨緣吧,不必擔懮!」
慢慢,遠近前來求戒的人,越來越多。我對他們說:「山中淡薄清苦。要添人吃飯,只能多添瓢水,可沒有米添加。不能受這種苦的人,請到別處去。」
都願意留在山上,沒有一個到別處去的。從順治八年開始,每逢冬夏兩季,內外大眾共聚一堂,七天七夜念佛不停,仍然中午只吃一頓粥,過午不再添餐,這一規矩一直沿習下來,沒有變更。
七月十五日自恣日,按照經規儀律,設盂蘭盆供,把方丈所有錢財等物,全部普散大眾,以報父母深恩,立為恆常不變的規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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